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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接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 | 宁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

来源:宁夏日报 发布日期: 2023-08-16 14:12:3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8月15日,为迎接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、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,在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开展了“野生动植物检察公益保护联合宣教活动”。

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吴涛介绍,目前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为27609公顷,脊椎动物有218种,其中鸟类有143种,国家重点保护脊椎动物有53种。

现场宣传。

“请勿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野炊、吸烟、生火取暖、烧纸、烧烤、使用火把照明或燃放焰火、电网狩猎、放飞孔明灯等。发现森林火灾,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‘12119’。”

“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,私自采伐、毁坏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、出售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,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。”

当天,三家单位工作人员向过往游客分发宣传手册,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知识,详细讲解了“全国生态日”设立的深远意义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问题。

现场签名。

据了解,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今年上半年已办理了4起危害国家重点珍贵野生植物肉苁蓉、锁阳和3起非法狩猎国家“三有”野生鸟类灰雁、苍鹭的刑事犯罪案件。现场,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“以案说法”,向过往群众普法,带来一堂以案释法的生动课堂。“今天活动,主要以近期办理的案件为警示,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珍贵野生植物、保护珍贵野生动物,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。”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冠旭说。(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 文/图/视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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